沈陽市生態環境局及沈陽市房產局于2024年6月18日聯合下發《關于印發沈陽市2024年度清潔取暖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方案》中改造范圍包括:《沈陽市“十四五”城市民用供熱規劃》規劃保留,具備升級改造條件,未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的85蒸噸及以上燃煤供暖鍋爐納入改造范圍。結合公司環保設施的實際情況,企業分批對鍋爐進行改造。一期工程開始于2022年9月,對《沈陽市2022年度清潔取暖燃煤鍋爐超低排放試點項目清單》中的4臺鍋爐(1#、2#、3#、4#)進行超低排放改造,2022年12月27日完成驗收,二期工程開始于2023年8月,對《沈陽市2023年度清潔取暖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重點項目清單》中的2臺燃煤鍋爐(5#、6#)進行超低排放改造。本次為三期工程,對1臺燃煤鍋爐(7#)的脫硫、除塵、脫硝系統進行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計劃總投資700萬元,實際總投資733萬元,該項目于2024年10月15日完成工程建設。改造標準為:在基準含氧量6%的條件下,改造后燃煤鍋爐的顆粒物排放濃度不超過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濃度不超過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超過50毫克/立方米。
1臺100th燃煤熱水鍋爐煙氣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pdf